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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3/09/12
公告日期: 113/10/01
字  號: 113教正0017
案  由: 田秋堇委員、賴鼎銘委員提:國立東華大學(下稱東華大學)之教師評鑑法制設計不良,其評鑑辦法雖訂有退場機制,卻發生107、110學年度均有教師評鑑連續未通過卻繼續聘任至退休,不僅未符該校自訂之教師評鑑辦法,亦造成內部紛擾不斷;該校對於陳姓教師(下稱陳師)意圖巧取教師評鑑計分、違反教師請假規則以及私自帶領學生赴大陸地區辦理營隊等情事,迄未妥盡處理致無從端正學術風氣,又對於學生赴陸營隊事宜皆無所悉,對學生安全輕忽草率;辦理產學合作卻未依據相關規定嚴予把關,詎發生業務單位對於陳師所持顯已逾期3年之契約書率予用印、事後再予否認立案之情事;且該校處理「陳師疑與教學合作廠商董事長有親戚關係涉及利益衝突」之陳情案,未盡職權調查與陳情處理之責,逕自認定「陳師未曾揭露親屬關係」率爾結案,核有違失。教育部依法自應對東華大學妥予行政監督,惟該部對東華大學束手無策,迄無任何處置,所為恐令大學自治權無限擴張,亦斲傷政府威信,實非允當。爰此,依法提案糾正。(113教正17)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尚未結案
本案文件: 糾正案文公布版(上網公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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