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4/01/05 |
公告日期: |
10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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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4財正0003 |
案 由: |
李委員伸一、呂委員溪木、柯委員明謀提:經濟部早於八十七年間,要求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全面實施刷卡或指紋辨識方式,辦理差勤管理,惟該公司未落實考勤執行,復加以該公司早期為配合工會之政策及勞資和諧,自始即支援部分人力辦理會務工作,然渠等人員不符借調規定,且其差勤又未依公司規定辦理,致發生九十一年間,部分員工及借調工會工作之人員,考勤異常情事,考勤管理嚴重鬆散;又該公司未依規定切實控管離退人員在離退前六個月之加班時數,肇致增加鉅額退休金支出。經濟部身為主管機關,對於上開情事,未善盡管理監督之責,均有不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中油總公司及分支加班費糾正案文(上傳)94財正3.doc
中油總公司及分支加班費糾正案文(上傳)94財正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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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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