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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2/03/23
公告日期: 112/03/28
字  號: 112國正0001
案  由: 林文程委員、浦忠成委員、鴻義章委員提:依國防部與陸軍司令部之訓練通報與接訓實施計畫,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役男僅可執行警衛勤務、營區安全防護、訓場巡管與整理、一般裝備一級保養、庫儲管理、支援災害防救等工作,且各項實務工作需按建制派遣,並由幹部全程帶隊指導,不得以派遣公差方式由其單獨執行,然國防部及陸軍司令部未能有效督導所屬陸軍裝甲第564旅聯兵三營戰二連落實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役男工作項目之相關要求,即因該連輕忽潛在危險因素而嚴重違反重要訓練通報之草率作為,導致1位即將退伍僅具步槍兵專長之軍事訓練役男喪失其最寶貴之性命;另本案軍9-20349及軍9-20080戰車之建制人員,不論是車長或其乘員,詎竟均未實際參與該主戰裝備之機件檢查相關工作,且竟有當事人稱不知其被列為保養人員情事,核其相關作為,均顯有重大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12國正1)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12國正1.docx 112國正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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