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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類  別: 調查報告
審議日期: 111/12/07
公告日期: 112/03/13
字  號: 111財調0041
案  由: 王麗珍委員、張菊芳委員、郭文東委員調查:據悉,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辦發現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糖公司)台南區處善化資產課巡查股長,涉有掩護業者偷倒廢棄物之行為。經該公司巡查人員口頭報告發現位於臺南市新市區的7筆土地長期被擺放怪手,且堆置的土堆顏色與土地原生土壤不同,該股長卻未依規定程序通報,僅消極通知業者簽立切結書擔保清除,並放任業者傾倒廢棄物之範圍越來越廣闊,獲得鉅額不法利益,致台糖公司粗估可能蒙受逾新臺幣10億元清除費用之損失。究該公司通報土地遭棄置或掩埋廢棄物之作業流程是否有欠嚴謹?內控機制監督管理是否失靈?又案發經過與查處情形為何,相關人員處理本案有無涉及怠惰失職情事?實有深入調查之必要案調查報告。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111207 調查報告 - 公布版.docx 1111207 調查報告 - 公布版.pdf
其他案文: 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