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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類  別: 調查報告
審議日期: 108/12/25
公告日期: 110/06/03
字  號: 108司調0078
案  由: 楊芳婉委員、蔡崇義委員調查「據訴,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法院未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製造過程之製程質量平衡流程圖』判定其之製程產出物性質,而錯引空氣污染防制法用以規範空氣污染物的『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的許可條件製程圖』,認定其生產之再生產品未完成再利用製程,未成型固化非屬成品即為廢棄物,又以共同被告拘提未著而罔顧其對質詰問機會且單方採信環保人員偏頗不實證言,驟認其有違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而判刑;復於其提出新證據與有利事證聲請再審時,未能做綜合判斷,有違無罪推定、罪疑唯輕等基本原則及再審規定等情。陳訴人所訴是否屬廢棄物之認定及證據之採認,法院審理究有無明顯違失,對陳訴人是否造成冤抑,皆有調查瞭解之必要案」報告。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林0宏案調查意見(外網).docx 林0宏案調查意見(外網).pdf
其他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