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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7/12/05
公告日期: 108/04/10
字  號: 107財正0020
案  由: 陳小紅委員、王美玉委員提:經濟部為實踐蔡總統綠色能源政策,傾力推動離岸風電發展,公布107年躉購費率每度5.8498元(固定20年),雖具引資效果,惟未精準掌握近年風機大型化、施工技術成熟造成之電力平準化成本(LCOE)下降趨勢,復加規劃場址裝置容量5.5GW中,多數(69.7%,3.836GW)採遴選、少數(30.3%,1.664GW)採競價,且競價價格每度僅約2.5元,低於前述躉購費率約3.3元(實際價差,視購售電合約簽訂年度而定),大幅增加躉購期間(20年)之購電支出;另經濟部於107年1月18日依職權訂定並發布之「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容量分配作業要點」之屬性,該部認定係行政規則,依「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1項規定,行政規則僅能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而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事項,惟該作業要點內容涉及投標廠商之權利義務與行政機關公權力之行使而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不僅與行政規則之法定定義有悖,且離岸風電之建置發展及後續購電需投入數千億以上之經費,影響國家財政及全體納稅人權益甚鉅,屬「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按司法院釋字第443號及第753號解釋意旨,仍應有「法律或法律具體明確授權之命令」為依據,否則有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之適法性疑義等情,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風能案糾正案文(定稿版)1071207.docx 風能案糾正案文(定稿版)10712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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