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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類  別: 調查報告
審議日期: 107/07/19
公告日期: 110/09/23
字  號: 107國調0016
案  由: 高鳳仙委員調查:據訴,桃園市「忠貞新村、貿易七村、篤行四村」於民國40年間即有原住戶居住,且有水電證明為憑,惟國防部疑未詳查,逕於85年將原住戶居住之土地核納國軍老舊眷村改建總冊土地清冊,認該部105年10月17日國政眷服字第1050010261號函復內容涉有不實等情案調查報告。(107國調0016)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公布版)忠貞新村等眷改案(107國調16)恢復委員署名.doc (公布版)忠貞新村等眷改案(107國調16)恢復委員署名.pdf
其他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