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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6/05/03
公告日期: 106/05/03
字  號: 106財正0011
案  由: 陳委員小紅、林委員雅鋒提:財政部暨所屬國有財產署未能恪盡職責,容任國土反覆發生被傾倒、棄置廢棄物情事,耗費之清理費用已逾新臺幣11億餘元,不僅嚴重損及國家財政與國有財產權益,更輕忽環境污染對於國民健康與世代發展之嚴重危害,核有重大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國有地傾倒廢棄物糾正案文(定稿)委員會審查後修正oo版.doc 國有地傾倒廢棄物糾正案文(定稿)委員會審查後修正oo版.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