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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1/01/02
公告日期: 91/01/03
字  號: 091財正0004
案  由: 廖委員健男、林委員將財、林委員時機、趙委員昌平提:經濟部水資源局職司水庫疏濬之中央督導權責,然其就國內水庫歷年疏濬總數量對應其淤積累積總數量,存在明顯落差,且部分水庫淤積情形嚴重,未恪盡督導職責;又水資源局與水利處就供水運轉率之定義,究應以水庫有效蓄水量或總容量作為分析基礎,目前仍各執一詞;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與經濟部水資源局,就水庫集水區水土保持之預算經費編列與執行困難部分,目前雙方仍存歧見,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提請討論。( 附件乙二 )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1000003水庫淤積糾正案文.doc 091000003水庫淤積糾正案文.pdf 091000003水庫淤積糾正案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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