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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3/05/05
公告日期: 93/05/21
字  號: 093內正0012
案  由: 林委員將財提「九十一年間台中縣東勢鎮公所以停車場用地與東勢王朝一期大樓私有基地辦理交換,竟未依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三項規定,參酌鄰近可供建築用地災前最近一期公告土地現值辦理查估,而逕以災前最近一期公告土地現值,作為停車場用地之交換價值;又內政部召開三級都市計畫委員會聯席會議審議變更部分停車場用地為商業區案,對其變更面積未詳加審議,且對於人民陳情意見,亦未敘明不採納之理由等節,均有疏失及不當,爰依法提案糾正 」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3000057葉生祥糾正案.doc 093000057葉生祥糾正案.pdf 093000057葉生祥糾正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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