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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0/02/21
公告日期: 90/05/03
字  號: 090內正0008
案  由: 謝委員慶輝、黃委員武次提﹁台北市政府逾越停車場法第十一條授權範圍,訂定﹃台北市利用空地申請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要點﹄,並依之核准數十座立體停車塔、建築物附設機械停車設施,已於八十五年間經本院糾正在前,至八十七年四月三十日訂定﹃台北市機械停車設施暫行管理要點﹄,復無法有效管理停車場業者,迄未研擬因應對策,一味消極等待建築法修訂在後,核有違失,爰依監察法第二十四條提案糾正﹂。提請 討論案。( 糾正案文印附 )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000003390內正008.doc 09000003390內正008.pdf 09000003390內正008.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