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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6/03/08
公告日期: 106/03/08
字  號: 106財正0006
案  由: 尹委員祚芊提:新竹縣政府未依法且怠於辦理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輸儲設備之查核;該公司遲未訂定相關人事法規,滋生人員進用及陞遷之爭議、人事檔案未妥善保管致有佚失、瓦斯表之管理不當致生帳物不符、存貨及倉儲管理亦有缺失等,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新竹瓦斯公司糾正案-對外公布版.docx 新竹瓦斯公司糾正案-對外公布版.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