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類 別: |
糾正案文 |
| 審議日期: |
113/08/15 |
| 公告日期: |
113/08/30
|
| 字 號: |
113教正0014 |
案 由: |
王幼玲委員、王美玉委員提:教育部自106年4月研擬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草案,然而迄未完成立法,教育部雖稱在專法施行前,為強化保障實習生權益,已採取相關措施,但在本件造成外籍留學生維氏○○於校外實習場所職業災害死亡之事故中卻發現,學校對校外實習機構選擇,幾乎未有門檻及要求,又,該部雖有相關評量措施,但僅針對學校擇定校外實習機構之程序是否符合規定,完全無法真實反映校外實習機構對於既有法令面之遵循程度,與校外實習場所之安全現況,顯怠於保障實習生權益、漠視實習生生命安全,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13教正14)
|
| 機關改善情形: |
|
| 案件狀態: |
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
| 本案文件: |
糾正案文-公布版(上網公布).docx
糾正案文-公布版(上網公布).pdf
|
| 調查報告: |
連結
|
| 新聞稿/簡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