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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105/08/04
公告日期: 106/04/11
字  號: 105年劾字第29號
案  由: 魏茂國教授在97年8月1日至100年7月31日兼任國立東華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系主任期間,投資富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持股比率達25%;在103年8月1日起兼(含代理)光電工程學系系主任期間,投資同一公司之持股比率達16.66%,均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105/09/14 105年度鑑字第13866號 魏茂國申誡。
本案文件: 105劾29--魏茂國--公布版.doc 105劾29--魏茂國--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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