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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104/06/09
公告日期: 104/06/09
字  號: 104年劾字第5號
案  由: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王俊隆,未忖法官身分,以新臺幣100萬元投資入股哈佛補習班,並據此每年固定受領新臺幣50萬元之高額報酬,嚴重破壞法官廉潔形象,違失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104/10/20 104年度懲字第1號 王俊隆降壹級改敘。 104/10/27執行懲戒處分。
本案文件: 104劾05--彈劾案文--公布版.doc 104劾05--彈劾案文--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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