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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3/07/22
公告日期: 103/07/24
字  號: 103財正0029
案  由: 馬委員秀如提︰雲林縣及嘉義縣所轄之部分鄉鎮市,或納入未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逕依以前年度補助文號虛列統籌分配稅款,虛增歲入預算,或虛列以前年度歲出保留款,虛增可支出金額之預算數,虛減公共債務之比率,提昇舉債空間,且均遭縣府指正補助收入之不確定性,後雖以減少分配歲出預算因應,但仍傳遞錯誤訊息,掩蓋實況,並降低藉預算控制支出之動機,延遲採取控制行動之時間,白白喪失先機,又於財政困難,自有財源不足以支付每月員工薪資,無法正常償還積欠銀行代墊之退休金優惠存款利息,仍提供法令規定項目以外之社會福利,惡化該鄉財政紀律及財務狀況,債留子孫,創造待未來解決的問題,均核有缺失;雲林縣政府及嘉義縣政府雖經函請各該公所檢討改進,或列入相關考核,然或因考核不確實,或因考核不具實益,各鄉鎮市仍長期虛列歲入預算未獲改進,其監督亦有缺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3000108糾正案文(上網公告).docx 103000108糾正案文(上網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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