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3/07/10 |
公告日期: |
10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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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3教正0013 |
案 由: |
錢林委員慧君提︰臺北市政府未善盡督導之責,恝置所屬松山國民小學(下稱松山國小)「校舍擴建暨附建地下停車場新建工程工程管理費」(下稱「新建工程工程管理費」)之編列及支用浮濫,且該校以工程管理費辦理物品採購,有未完成請購程序前即由廠商送貨、未依規定登錄管理及辦理領用等情形;該府教育局(下稱臺北市教育局)審核松山國小前揭經費編用情形流於形式,未覈實審核即准予運用,核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3教正13)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3000104糾正案文-(030703).doc
103000104糾正案文-(0307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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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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