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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3/07/10
公告日期: 103/07/11
字  號: 103教正0013
案  由: 錢林委員慧君提︰臺北市政府未善盡督導之責,恝置所屬松山國民小學(下稱松山國小)「校舍擴建暨附建地下停車場新建工程工程管理費」(下稱「新建工程工程管理費」)之編列及支用浮濫,且該校以工程管理費辦理物品採購,有未完成請購程序前即由廠商送貨、未依規定登錄管理及辦理領用等情形;該府教育局(下稱臺北市教育局)審核松山國小前揭經費編用情形流於形式,未覈實審核即准予運用,核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3教正13)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3000104糾正案文-(030703).doc 103000104糾正案文-(0307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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