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3/05/08
公告日期: 103/05/09
字  號: 103內正0015
案  由: 沈委員美真提:逃逸外勞等在臺生育之子女因生父不詳、生母失聯等處境,而成為無國籍孩童或人球,嚴重損及其人權乙案,內政部雖經本院糾正,卻仍未辦理非本國籍新生兒出生登記及命名,亦未清查101年以前出生之是類孩童是否出境,以及如未出境有無取得合法居留身分等狀況,肇致許多未具合法居留身分之非本國籍孩童隱身於社會角落,成為黑戶,嚴重影響其基本權益,亦可能形成治安隱憂,核有重大疏失,爰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3000057棲居祖墳案糾正案文公布版.doc 103000057棲居祖墳案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