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3/05/08 |
公告日期: |
10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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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3內正0015 |
案 由: |
沈委員美真提:逃逸外勞等在臺生育之子女因生父不詳、生母失聯等處境,而成為無國籍孩童或人球,嚴重損及其人權乙案,內政部雖經本院糾正,卻仍未辦理非本國籍新生兒出生登記及命名,亦未清查101年以前出生之是類孩童是否出境,以及如未出境有無取得合法居留身分等狀況,肇致許多未具合法居留身分之非本國籍孩童隱身於社會角落,成為黑戶,嚴重影響其基本權益,亦可能形成治安隱憂,核有重大疏失,爰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3000057棲居祖墳案糾正案文公布版.doc
103000057棲居祖墳案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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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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