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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3/02/06
公告日期: 103/02/10
字  號: 103內正0005
案  由: 余委員騰芳提:桃園縣八德市公所歷年來進用臨時人員及清潔隊隊員程序,未採公開甄審方式,雖未違當時人事規定,然有悖人事制度公開、公正及公平原則,而上開人員中又大量與該市市民代表及里長有相當關係,行政部門與民意機關沆瀣一氣,恐喪失民意機關監督機制,或淪為少數特定人員之特權利益,形成政治分贓之弊等情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3000016糾正案文(函、上網).doc 103000016糾正案文(函、上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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