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2/11/13
公告日期: 102/11/14
字  號: 102司正0010
案  由: 高委員鳳仙、趙委員榮耀提: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於101年5月16日查獲「0L公關公司性交易少女」案及「治平專案呂佳原販毒集團」案,惟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對於涉及販賣、施用K他命(Ketamine,下稱K他命)之18名少年未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通報;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臺中市政府應成立專責單位,惟該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目前仍係任務編組,且囿於人力、經費均有不足,影響防制工作,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2000203校園毒品案(1021101)--糾正案文2.doc 102000203校園毒品案(1021101)--糾正案文2.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