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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2/11/07
公告日期: 102/11/11
字  號: 102內正0053
案  由: 洪委員德旋提,雲林縣政府怠於督導受委託單位對轄內虎尾鎮曾姓一家4口提供適當之協助,任由受委託單位於案家經濟困境未獲解決之下,仍輕率結案,導致最後案家不堪負荷沈重之經濟壓力而於民國102年1月26日走向集體自殺絕路之悲劇事件,核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2000201糾正案文(公布版).doc 102000201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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