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2/02/07
公告日期: 105/12/13
字  號: 102內正0007
案  由: 高委員鳳仙提:臺北市政府長期未依法對庇護工場辦理性騷擾及性侵害防治教育訓練及宣導,亦未依法督導對庇護工場訂定性騷擾及性侵害防治措施及設立申訴管道協調處理等情糾正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20000291020129糕菲寀--糾正案文--高委員定版.doc 1020000291020129糕菲寀--糾正案文--高委員定版.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