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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2/02/06
公告日期: 102/02/06
字  號: 102財正0008
案  由: 葉委員耀鵬、林委員鉅鋃、李委員復甸提︰經濟部為中鋼公司之主要公股股權管理機關,卻怠於督導中鋼公司及其轉投資中聯公司之爐渣等副產品銷售作業,容任遲未研訂公正客觀之招標標準作業規範,致使招商評選作業及續約決定,淪為主觀恣意,衍生環保糾紛及不法牟利弊端;行政院及經濟部掌握主導中鋼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及營運決策方向,卻未見完備請託關說事件管考機制,恝置政治力不當介入中鋼公司及其轉投資事業,引發公股代表酬庸化及民營化事業公私不分訾議,且囿於政府一體,相關部會派兼中鋼公司之公股監察人難具獨立性,列席率偏低,削弱董監制衡機制,背離公司治理精神,難辭怠失之咎,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2000025中鋼採購弊案糾正案文.doc 102000025中鋼採購弊案糾正案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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