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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2/01/17
公告日期: 105/12/08
字  號: 102國正0002
案  由: 洪委員昭男提「國防部未依『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之規定核發補償金,以所謂『遺產管理人』身分,代單身戰士在臺亡故而其家屬居住大陸地區者,申請登記資料,恣意擴張適用,逾越處理條例第2條規定;復未依處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5條、第26條及行政程序法之規定,對申請登記時相關證件不齊全者,通知補正,無法補正者則應予不受理,及以二個月之處理期間為限,未能積極並有效率處理本案。行政院主計總處對國防部以『代為申請』方式,已逾越處理條例第2條規定,仍逐年編列相關預算俾以執行,多年來未善盡主計機關應監督公務預算之審編、執行考核之責」之糾正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2國正0002(個資隱匿).doc 102國正0002(個資隱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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