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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1/10/15
公告日期: 101/10/16
字  號: 101司正0008
案  由: 李委員復甸提:為法務部未善盡職責,督促所轄檢察署檢察官於辦理受刑人執行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案件,以羈押日數優先折抵罰金易服勞役或優先折抵有期徒刑指揮執行時,積極為裁量權之行使,詳予斟酌受刑人有利、不利之情形,於具體個案中明確說明裁量基準及合於法規授權目的之裁量理由,致生執行指揮有怠為裁量、不為裁量及不附理由之違法疑義,損及受刑人權益,爰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1000153101糾正(08)1015.doc 101000153101糾正(08)10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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