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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1/10/11
公告日期: 101/10/12
字  號: 101教正0017
案  由: 尹委員祚芊、吳委員豐山、錢林委員慧君提︰教育部長期未能統籌協助解決各縣市國民教育之問題,卻以教職員課徵稅額之72億元作為補助款,實施名為「課教師、補教育」之配套措施,然調降國中小教師授課時數,未能事前妥善規劃協助,致部分縣市未聘足合格教師,或有大量以原專任教師超鐘點授課之情形,又因代課及兼任教師薪資較低等因素,產生師資浮動或城鄉落差,亦衍生教師兼任行政職務意願低落之情形;該部未能針對整體現有落差改善教育環境,更加劇國民中小學師資及人力調配之困難,顯未實質減輕教師負擔、增加備課時間,影響學校校務運作及地方教育經費配置,損及國民教育權益及教育品質,難謂符合教師課稅配套措施之實施目的,引發外界質疑及爭議,難辭違失之責,爰依法提案糾正。(101教正17)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10001511012400073.doc 10100015110124000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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