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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1/09/12
公告日期: 101/09/12
字  號: 101司正0006
案  由: 尹委員祚芊、錢林委員慧君、李委員復甸提:行政院疏於監督,致法務部所屬各矯正機關超額收容情形經本院及審計部多次促請改進,非但未見改善成效,反趨惡化,至101年7月底,超收比例竟高達20.5%之窘境;復明知相關醫事與專業人員編制及現有人力皆明顯不足,卻放任問題長期存在,不思積極解決之道,且醫療業務運作、傳染病隔離設施、特殊病犯照護、收容人看診、保外就醫等標準作業流程、相關認(鑑)定標準與病歷登載、保存、移轉及預防接種、防疫作業俱見缺失或闕漏不足,肇生收容人作息空間及醫療衛生照護獲致不平處遇,影響健康人權至鉅,核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規定應於100年12月10日前完成改進之法定目標,存有明顯落差,顯不利於我國人權保護整體形象之提昇;又,衛生署疏於督導,肇使各級衛生主管機關於本院調查本案前,竟怠未依法定期督導、輔導及查核轄內矯正機關之醫療衛生及傳染病防治業務。經核上開各機關均顯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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