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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1/08/15
公告日期: 101/08/15
字  號: 101司正0005
案  由: 李委員復甸提:法務部逕以行政規則准他案行政簽結,有違法治國積極依法行政之法律保留原則;對於他案慣以法律定性不明之通知書傳訊,滋生偵查突襲、妨礙被告防禦權行使、證人難以主張拒絕證言權及他案拘提等適法性疑慮,怠於檢討研議法制面之闕失;復未能督促所屬加強執行面之控管,致他案簽結因行政疏失或人為操弄,滋生弊端,影響檢察機關聲譽及告訴人訴訟程序權益;各地檢署普遍存在無故或藉故拖延逾期未結之缺失,影響證據保全,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難辭督導不周之咎,均有違失,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1000120101行政簽結案糾正文.doc 101000120101行政簽結案糾正文.pdf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