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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1/02/09
公告日期: 101/02/10
字  號: 101內正0005
案  由: 洪委員昭男提:雲林縣大埤鄉公所辦理員工輔建住宅案之興建,因員工承購意願低落,未能重新辦理成本效益評估,並據以修正計畫,迨興建完成後始補辦修正計畫,行政效率低落延宕新屋銷售時機及減損房屋價值,難卸疏失之責;另員工輔建住宅案之銷售情形欠佳,未妥擬具體改善措施,致住宅持續閒置迄今,顯有不當;另雲林縣政府長期疏於管理,未盡監督之責,均核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1000014大埤案糾正案文上網.doc 101000014大埤案糾正案文上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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