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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1/01/10
公告日期: 101/01/12
字  號: 101交正0001
案  由: 程委員仁宏、洪委員昭男、楊委員美鈴提:100年9月8日高雄國際航空站發生外勞闖入管制區事件,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為機場航空保安管理機關,卻未按法定程序通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未督促所屬高雄國際航空站即時主動通報,且疏於保全機場界圍監控設備維護及錄影紀錄之責。顯未記取100年7月7日桃園國際機場遭闖殷鑑,輕忽高雄國際航空站界圍防護潛藏缺失,肇致三個月內兩度發生外勞闖入管制區事件,凸顯機場管制區保安措施尚存諸多缺漏疏失,損及國家形象,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1000005糾正案文~小港機場(上網).doc 101000005糾正案文~小港機場(上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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