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0/12/08 |
公告日期: |
10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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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0內正0047 |
案 由: |
黃委員煌雄提:內政部消防署為政府山難救援機制之實際主政單位,多年來該署對於山難救援工作橫向及縱向之整合能力不足;加上山難救援之特殊性,該署本身之救援能力亦不足;而支援該署山難救援之工具也不足,以致難以有效做好山難快速救援之目標,均核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0000225糾正案文-消防署.doc
100000225糾正案文-消防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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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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