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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0/11/10
公告日期: 100/11/10
字  號: 100教正0025
案  由: 黃委員煌雄提:花蓮縣立南平中學自98年招生以來,依法接收經法院裁定安置學生迄今僅32人,與原計畫安置人數120人至144人相距甚遠;花蓮縣政府及該校未評估調整改制高中事宜,致發生該校99年班級數與其現行縣立國民中小學之編制相違情事,核有未當,爰依法提案糾正。(100教正25)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0000202b1002400086.doc 100000202b1002400086.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