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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0/02/11
公告日期: 100/02/14
字  號: 100內正0008
案  由: 劉委員興善提︰為南投縣政府以地方產業交流中心用途遭限制為由,未積極辦理招商,致該中心使用效能不佳;又該府與竹山鎮農會簽訂之土地及建築改良物使用協議書有欠妥當,且興建時竟申請以竹山鎮農會為起造人,致該中心迄今尚無法登記建物所有權,該府復未積極尋求有效途徑以爭取所有權,經核均屬失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0000026南投地產中心糾正案文.doc 100000026南投地產中心糾正案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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