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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0/01/05
公告日期: 100/01/18
字  號: 100內正0003
案  由: 黃委員煌雄提︰為高雄縣政府自73年間陸續接管本案市地重劃區後,對欠繳差額地價者未積極辦理催繳並移送法院辦理強制執行,造成政府權益損失甚鉅,並嚴重影響政府威信,核有長期怠忽職責之事實,另高雄縣所屬各重劃區轄管地政事務所未依規定於土地登記簿加註,致部分未繳清差額地價土地遭違法移轉第三人,損及政府權益,高雄縣政府難辭監督不力之責,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0000018高縣府-差額地價違失-糾正案文(委員修改-改縣為市版).doc 100000018高縣府-差額地價違失-糾正案文(委員修改-改縣為市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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