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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9/07/14
公告日期: 99/07/15
字  號: 099交正0013
案  由: 程委員仁宏、趙委員榮耀提:交通部未能及時修正老舊之鐵路法令,致高鐵駕駛失能之通報時機、通報事項不符現代科技化鐵路管理所需;又高鐵行車人員之酒測值較台鐵行車人員酒測值寬鬆;高鐵局亦未提高對台灣高鐵公司防範「駕駛失能」之監查次數;此外,該局平日未有效督促台灣高鐵公司建構列車長於緊急時替代原駕駛員將列車開往最近一站安全停車之「多重安全防護」應變機制;以上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9000146高鐵駕駛案糾正案文.doc 099000146高鐵駕駛案糾正案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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