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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9/07/07
公告日期: 99/07/08
字  號: 099內正0024
案  由: 尹委員祚芊、李委員炳南提: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辦理有關魏家治涉嫌全聯超商殺人強盜案件,未依證人保護法及「警察機關獎勵民眾提供犯罪線索協助破案實施要點」相關規定程序辦理,未盡保護檢舉人安全之責任,顯有未當之糾正案文。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9000134糾正文0628.doc 099000134糾正文06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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