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9/06/09
公告日期: 105/12/12
字  號: 099司正0005
案  由: 高委員鳳仙、趙委員昌平提:民國85年12月間林姓女童疑遭謝振茂性侵害案件,台中市警察局及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未依法調查偵辦;法務部及內政部對於本案檢警偵查違失作為督導不周,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99司正0005謝振茂.doc 99司正0005謝振茂.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