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9/04/07 公告日期: 99/04/08 字 號: 099內正0017 案 由: 尹委員祚芊、高委員鳳仙提:臺北縣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中山路派出所辦理勤務規劃編配失當,淡水分局及臺北縣政府警察局督導考核不周,均核有違失;蔡員各級主管對其平時考核流於形式,未深入考查瞭解蔡員感情狀況、生活言行等事項,機先發覺異常並預作疏處,洵有失當;臺北縣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及中山路派出所執行員警心理輔導工作未盡落實,核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9000068女警糾正案文 審查版 990407正確.doc 099000068女警糾正案文 審查版 990407正確.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