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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8/12/10
公告日期: 98/12/11
字  號: 098教正0034
案  由: 吳委員豐山提:行政院新聞局曲解「推舉組成」公視基金會董監事審查委員會之精義,又變相主導審查委員推舉作業,致令審查委員會組織未臻完全合法;對於維持公視基金會營運正常所需董事名額之認定,前後不一;且早應辦理「公共電視法」之修正以符公共廣電集團運營之需要,卻遲未辦理,均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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