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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8/11/12
公告日期: 98/11/13
字  號: 098教正0028
案  由: 高委員鳳仙提:行政院核定「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籌建計畫」,未能審酌故宮之工程專業能力,任由故宮違反公共建築有關規劃、設計、發包、監造等作業之制度化程序,洵有疏失;故宮執行該計畫時,未依法令規定訂妥委託專案管理投標廠商資格,亦未控管博物館主體建築之總樓地板面積,且成立故宮南院籌備委員會、故宮南院辦公室及工作小組委員會均未能發揮實質功能,亦未充分善用政府採購法所規定之分包、共同投標等方式,致使工作界面增加,衍生履約糾紛等問題,均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8000204糾正案.doc 098000204糾正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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