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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8/11/04
公告日期: 105/12/05
字  號: 098內正0043
案  由: 林委員鉅鋃、洪委員德旋提:經濟部工業局對已註銷登記之彰濱工業區南寶化學工廠廠房,重新辦理工廠登記進駐工業區之發證事項,竟乏嚴謹審核機制,肇生公共危險物品管理事項會辦疏漏情事。又,彰化縣政府暨該縣消防局未善盡管理之責,任由頻生災害事故之南寶及其前身優合等化學工廠長期恣意製造、儲存逾管制量達數百倍至千餘倍之公共危險物品,顯置公共安全於不顧,均顯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981102彰濱南寶案糾正案文(送委員會版).doc 981102彰濱南寶案糾正案文(送委員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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