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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8/08/05
公告日期: 98/09/03
字  號: 098內正0034
案  由: 黃委員武次、楊委員美鈴提,台北縣政府未善盡監督所屬工務局審慎辦理建築執照加註事項,導致稅捐稽徵機關誤解「新板橋車站特定專用區」應予適用「新市鎮開發條例」減免稅賦;辦理「使用執照」加註事項時,未加審核即逕予沿用各該「建造執照」內容,失之草率等違失乙案糾正案文。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8000154台北縣工務局糾正案文委員簽名版980730.doc 098000154台北縣工務局糾正案文委員簽名版9807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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