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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8/09/02
公告日期: 98/09/02
字  號: 098財正0039
案  由: 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辦理石笱排水改善工程(一工區)於設計未完成即送署辦理發包作業,發包過程未迅速反應物價調整致流標多達7次造成延宕,開工後仍未積極補正該項設計及因民眾反覆陳情而延宕定案,肇致橋梁主體完成後迄今仍無法通行;又經濟部水利署未詳實審核所屬陳報預算書圖即同意成立預算,工程逾越規定期限後亦未督促所屬積極辦理,影響工程執行時效等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8000150石笱排水案糾正案文發文.doc 098000150石笱排水案糾正案文發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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