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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8/07/13
公告日期: 105/12/12
字  號: 098交正0012
案  由: 李委員復甸、余委員騰芳、馬委員秀如、葉委員耀鵬提:行政院明知高鐵公司籌資不順,財務困難,投資風險極高,不但未能督促原始股東履行「政府零出資」承諾,反而准予所屬公營事業機構、或實質上受其控制之公私合營公司或政府捐助財團法人將資金投入該公司一再挹注該公司鉅額資金,復提供鉅額中長期資金及融資保證,不但危及政府財政,並以公權力牽拖耗喪社會資材,嚴重悖離BOT基本精神。另中鋼公司投資高鐵公司特別股,該公司董事長林文淵不但同時兼任高鐵公司董事,並三次主導投資高鐵公司特別股,立場偏失,主管機關皆怠忽不察;中技社投資高鐵公司特別股,既不合原捐助目的及章程規定,且程序上亦有重大瑕疵,復影響該社財務資金運用甚鉅,主管機關經濟部皆恝置不理。又財政部甫修正相關法令,各公營及公私合營行庫旋即投資高鐵公司計一百七十三億元,招致非議;公營行庫將上開投資不當認列為短期投資,不僅傷及公營行庫財務表達之正確性,且得以短期拖延補辦預算;高鐵公司財務狀況日趨惡化,政府財務擔保風險持續升高,交通部長期視若無睹,粉飾太平,徒增政府財務風險,均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800011798+交正+12++高鐵糾正定稿o.docx 09800011798+交正+12++高鐵糾正定稿o.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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