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調查報告

類  別: 調查報告
審議日期: 113/02/07
公告日期: 113/02/17
字  號: 113財調0002
案  由: 賴振昌委員調查:租賃所得在一般理論中,被歸類於「非勞動所得」之範疇,臺灣有少數人擁有過多之房屋,並透過房屋出租獲得高額租金收入,即俗稱「包租公(婆)」。上開所得若依法納稅,盡到國民應盡義務,尚無可厚非,惟部分囤房大戶疑仍千方百計逃漏租金收入,若稽徵機關查核不力,則將造成租稅不公平現象。據悉,財政部執行租賃所得三大專案查核計畫,目前正查核持有五戶以上非自住房屋者,將查核7,603件,截至111年底止,已查獲1,720件,補稅新臺幣8,018萬元,還有五千多件待查核。究租賃所得三大專案查核計畫辦理情形為何?執行績效為何?實有調查之必要案調查報告。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本案文件: 1130830174租賃所得查核案調查報告-對外.docx 1130830174租賃所得查核案調查報告-對外.pdf
其他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