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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2/11/23
公告日期: 112/12/01
字  號: 112國正0008
案  由: 林文程委員、王美玉委員提:海軍司令部所屬陸戰隊陸戰六六旅○○營○○連於109年12月14日發現遺失T75班用機槍備用槍管,但時任營、連主官獲悉卻未循系回報,影響處置先機;嗣歷經營、連級主官交接、5次年度械彈特別清點及3次專案清點,該營、連重要幹部雖知悉備用槍管遺失,但仍登載帳物相符,甚至未依規定私自調借他連軍械受檢,直至112年3月24日始遭察覺,期間已逾2年4個月,由於隱匿不報甚而虛偽造假,未能誠實以對乃至涉犯刑事責任,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12國正8)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10國正8.docx 110國正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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