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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2/07/05
公告日期: 112/07/17
字  號: 112財正0009
案  由: 蔡崇義委員、蕭自佑委員、葉宜津委員提:台電公司分階段辦理路北超高壓變電所「345kV氣體絕緣開關設備(GIS)及氣體絕緣輸電線路(GIL)購置暨安裝」容量提升案,工程期間,有電匯流排與停電工區之介面,當列入管制,避免人為誤操作,惟該公司運維單位於該所隔離開關3541形成管制點期間,未依規定標示、上鎖並關閉其操作電源,加上綜合研究所受託完工竣驗,在無人陪同下,領班逕自操作新設備,轉動解鎖鑰匙,未料,於鎖管制點一併解情況下,本欲操作隔離開關3542,卻誤操作隔離開關3541(管制點),致生三相接地故障,而被迫實施六輪緊急分區輪流停電,影響約415萬戶;以及110年5月17日中午興達單一機組故障,雖於同日傍晚復電,然當晚仍因抽蓄電力用盡、太陽能發電歸零等因素,實施低頻卸載及一輪緊急分區限電,影響約100萬戶,違反單一機組故障不引起系統低頻電驛卸載(限電)原則等情,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尚未結案
本案文件: 513停電事故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513停電事故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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