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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2/06/07
公告日期: 112/06/12
字  號: 112財正0006
案  由: 高涌誠委員、施錦芳委員、葉宜津委員提:新竹市政府辦理矽谷學校財團法人新竹市矽谷國民中小學(下稱矽谷中小學)受贈之該市明湖段489地號等70筆土地(下稱系爭土地)民國(下同)99年度管制檢查作業時,認定標準前後不一,所為職務上行為互相矛盾,有違行政程序法之「誠實信用」及「信賴保護」原則;又其補稅罰鍰理由不僅違反法令規定,更悖離經驗法則與比例原則,加上發現錯誤後消極不作為,皆構成裁量瑕疵及怠惰;另該府辦理本案地價區段劃分時,無視地價調查估計規則、新竹市實施地價調查估計作業規定之明確規範,將不具「經濟效益」與「未來發展」的「國土保安用地」,與可供工商活動、開發建築、具有發展價值之「丙種建築用地」劃為同一地價區段一體核估地價,肇致民眾承受不合理之稅捐負擔,亦有裁量濫用之缺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尚未結案
本案文件: 1122200021矽谷學校土地案糾正案文-上網公布.doc 1122200021矽谷學校土地案糾正案文-上網公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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