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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2/03/16
公告日期: 112/04/21
字  號: 112教正0003
案  由: 王幼玲委員提:臺北市文山區景美國民小學徐姓導師未考量患有普瑞德-威利氏症候群之甲生,有難以控制食慾情形,竟使甲生每每為班級最後1個裝飯;該校未確認督核特教助理員入班情形,詎因該校內部溝通斷層,肇致甲生未受到應有之協助,影響甲生權益甚鉅;又徐姓導師未衡酌甲生無法午休之情形,該校亦怠未妥適協處,致使徐師仍堅持甲生須午休趴著閉眼睡覺之規定,衍生後續該班導師訓誡甲生及時常於課後留下問題,既不符正向管教原則,亦未依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24條提供該生有效之個別化協助措施;在校園霸凌事件調查過程中,相關人員曾反映徐師曾有禁止甲生如廁及甲生喊「痛」,但未予處理等情,該校卻未再調查釐清,使甲生受傷原因仍然不明;又該校針對本土語文楊姓教師用詞不當一事,未再詢問相關證人,亦未詳究楊師行為是否具持續性,均核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12教正3)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尚未結案
本案文件: 景美國小糾正案文0419(上網公布).docx 景美國小糾正案文0419(上網公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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