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審議日期: |
112/03/15 |
公告日期: |
11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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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12社調0005 |
案 由: |
葉大華委員、施錦芳委員自動調查,據訴,社團法人高雄市○○○協會設立之○○家園,提供弱勢族群(含身心障礙者)住宿及照顧,惟無照顧機構立案,於108年8月31日發生身心障礙者住民遭志工以衛生紙塞住嘴巴並以膠帶封住致死案件,涉案志工因犯過失致死罪,經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判處1年有期徒刑。惟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審認,該家園係採住民共生互助居住模式,且無收取照顧費用,無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3條應申請設立許可相關規定。然陳情人提供相關資料有匯款事實並有實際照顧收容者情事,包含協助就醫、排診、藥物保管及分發等,究匯款項目用途為何?目前收容住民類型、人數為何?有實際照顧事實志工是否具備相關知能?究相關機關就類此未申請卻有照顧身心障礙者事實之機構,是否善盡身心障礙者保障主管機關職責?是否有採取相關監督管理及輔導處置作為,確保身心障礙者權益不受侵害?均有進一步釐清之必要案之調查報告。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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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匠愛家園調查報告(外網).docx
匠愛家園調查報告(外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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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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